2019.03.07
《活動代為公告》社工專協108 年社會工作督導培訓制度第一階段基礎課程
◎參訓對象:有志從事臨床/實務社會工作督導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社工師取得執照後執行社會工作相關業務滿 3 年以上;
二、 取得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具學士學位後,於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構/團體擔任社工員滿5 年以上者;
三、 取得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具碩士學位後,於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構/團體擔任社工員滿3 年以上者。
◎實施內容:今年度辦理第一階段督導培訓總計 7 堂課,36 小時;分「督導理論課程」21 小時及「臨床/實務督導技巧演練」15 小時。
※「督導理論課程」:共 6 堂課,21 小時,採課堂講授方式進行,共同上課。
活動時間:21小時理論課程 5/31 (五)、6/1(六)、6/14(五)、6/15(六)
活動地點:台北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活動時間:15小時演練課程 7/10(三)、7/24(三)、8/7(三)、8/21(三) 、9/4(三)
活動地點:台北旺夥會議中心
簡章: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Lds6ShDUSqXFT9dN3lkHH8gokT6elW5/view
報名及其他相關訊息請至網站查詢https://www.tasw.org.tw/tw/CourseData/43
一、 社工師取得執照後執行社會工作相關業務滿 3 年以上;
二、 取得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具學士學位後,於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構/團體擔任社工員滿5 年以上者;
三、 取得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具碩士學位後,於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構/團體擔任社工員滿3 年以上者。
◎實施內容:今年度辦理第一階段督導培訓總計 7 堂課,36 小時;分「督導理論課程」21 小時及「臨床/實務督導技巧演練」15 小時。
※「督導理論課程」:共 6 堂課,21 小時,採課堂講授方式進行,共同上課。
活動時間:21小時理論課程 5/31 (五)、6/1(六)、6/14(五)、6/15(六)
活動地點:台北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活動時間:15小時演練課程 7/10(三)、7/24(三)、8/7(三)、8/21(三) 、9/4(三)
活動地點:台北旺夥會議中心
簡章: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Lds6ShDUSqXFT9dN3lkHH8gokT6elW5/view
報名及其他相關訊息請至網站查詢https://www.tasw.org.tw/tw/CourseData/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