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宜蘭監獄108年社工師勞務採購案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108年度補充心理師及社工師計畫」社工師勞務承攬工作說明書
壹、目的
提供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專業處遇人力。
貳、工作內容
一、人員需求:1人,無前科紀錄,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
二、工作期限:自民國108年5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三、工作時間:除國定例假日外,配合本機關上班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依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超過30分鐘未滿60分鐘,以扣薪1小時方式處理,餘比照上述方式辦理,如屬病假或緊急事故,則依請假規定辦理;或遇颱風、天災因素等特殊情況,且經當地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比照停止辦公規定辦理;配合本機關加班、受訓及出差,加班時數以補休方式辦理,108年受訓或出差至少2次;准予請假進修,每半年時數不超過16小時,超過請假時數,以扣薪方式處理。
四、工作地點: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監獄(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三星路三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
五、人員資格:
1.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歷,領有社會工作師執照者。
2.有臨床個別、團體處遇與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3.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
六、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
處遇內容 |
每週5個毒品處遇團體 |
專業諮商、治療、輔導、評估(含報告撰寫、資料登打、處遇規劃討論) |
每週1個收容少年輔導團體 |
專業諮商、治療、輔導、評估(含報告撰寫、資料登打、處遇規劃討論) |
視機關需求安排 |
進行特殊收容人(毒品、酒駕、情緒適應障礙、精神病、老年、家暴或性侵等需介入狀況或本機關安排之個案),提供治療處遇、資源連結、出監準備或轉銜及治療處遇建議 |
協助規劃與辦理收容人家庭復歸及親子關係促進活動 |
|
其他交辦事項 |
七、保險:勞務承攬單位需為指派至本機關提供勞務服務人員繳納勞工保險費、就業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參、預算金額:新臺幣46萬元整,所投企劃書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肆、企劃書撰寫方式:
參與本計畫案之投標單位須提交企劃書共計6份,以供本案甄選委員評分,無論得標與否,企劃書均不予退還,企劃書製作相關費用均由投標廠商自行吸收。企劃書格式及內容說明如下:
一、企劃書格式:
(一)紙張大小:以A4規格大小繕打。
(二)繕打及裝訂方式:由左至右橫式繕打,雙面列印,加註頁碼,加裝封面,封面上註明廠商名稱、本案名稱及時間。裝釘線在左側。
(三)目錄:應標示各章節之出處頁碼。
(四)建議不超過40頁。
二、企劃書內容:
(一)投標單位專業能力與服務績效:詳述如內部組織簡介、人力配置、專業執行能力、相關專案之履約經驗等。
(二)承攬價格之完整性及合理性:
1.提出詳細報價之分析表,內容包含如:每人每月成本分析、耗材費用成本分析、營運管理費用分析(含教育訓練、福利……等費用)攤算於報價單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額外費用。
2.對於本案額外提供服務項目。
伍、其他:
1.承攬單位或駐點人員須簽屬保密及軟體使用切結書。
2.因本計畫案產生之紀錄、流程、管控及相關表單等資料,承攬單位或駐點人員有嚴守業務機密之必要,不得擅自攜出、攝影、複印、汙損、切割破壞等情事;於用畢且無保留必要者,應予以銷毀,不得外流。
3.涉及不法情事或刑事責任者,移送法辦。
4.得標單位應於決標後依決標金額計算出每月服務費作為請款依據。
其他相關訊息,請密切注意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官方網站http://www.ilp.moj.gov.tw/mp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