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也會受傷 ─社會工作執業安全座談─ 活動紀事
這次的課前調查得到熱烈回響,隨著調查而來的職業安全課程,也滿額報名,上週五順利地完成線上講課(而且最後有互動時間喔喔喔),課前,我們發給大家一份十題的小測驗,現在,請大家試著回答以下幾個問題,看看你的職業災害及職業傷病知識有多少?
1、下列疑似職災之案例是否屬於職災?
1-1 冒著風雨家訪而感冒。
1-2 為了建立關係而陪青少年打球時受傷。
2、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2-1 只要在工作場所內受傷或生病就算職災。
2-2 感染了服務對象身上的傳染性疾病一定算職災。
寫好答案了嗎?先放旁邊等下再給你答案。
初初開始上課,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http://oshlink.org.tw/)執行長黃怡翎就聊到,兩點這個時間點,大家竟然不是看衛福部的全台最大直播節目,而來聽她說社工職業安全,小編心裡覺的唉呀這句話怎麼這麼可愛(心花怒放),接著進入正題,說到職業災害,第一個想到的畫面是什麼呢?
大家是否想起這些新聞畫面、是否想起社工朋友說過:
處理緊急安置事件的社工,遭家屬暴力攻擊並出言恐嚇…
家庭福利中心社工督導遭受輔導的民眾持刀砍傷頸部…
無障礙之家社工遭案主砍傷…
家暴中心社工進行家訪時險遭性侵…
署立醫院社工室主任協調醫療糾紛時被毆打…
個案有傳染疾病沒有主動告知,社工因此感染疥蟲…
外出家訪的路上遇到車禍受傷…
你心想,這些都是在執行職務而致傷病,都算職業傷害沒錯吧!然而到底怎樣才能被認定職業傷害?怎麼向申請職災補償呢?職災補償有哪些?這些,在這堂課中,都有詳細教學噢!小編擷取了幾個重點來跟大家分享~
★ 職業災害類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項:
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 職業傷害
-爆炸、墜落、被捲、被夾、火災…等
- 職業病
- 有害物質所致之疾病
- 疾病之促發或惡化與作業有相當因果關係
- 罹患精神疾病與執行職務有相關因果關係
- 通勤職災
★ 勞保職業災害範圍
1、職業傷害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者,為職業傷害。
除了比較明確的在就業場所設施或管理缺陷發生事故而致傷害以外,在工作時間中去上廁所跌倒或喝水被飲水機燙傷等事故、由於執行職務而受他人行為發生事故(例如被服務對象親友傷害等)、去參加雇主舉辦的康樂或其他活動因雇主管理疏失而受傷、因執行公務受動植物傷害(像是外訪的時候被狗咬傷)、使用雇主為勞務管理提供之附設設施管理發生缺陷而發生事故受傷(例如員工宿舍)…這些都算是職業傷害喔!
2、職業病
被保險人於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規定適用職業範圍從事工作,而罹患表列疾病者,為職業病。
必須證實是與工作有因果關係,首先要有相關診斷證明書確定疾病名稱,並舉證是工作引起才算。
職業病種類表在這裡 https://www.bli.gov.tw/0009231.html
3、通勤職災
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就業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順路買早餐去上班途中或順路送小孩上學後上班途中、出公差的途中、經雇主指派參加的訓練活動或其他活動往返途中、往返醫療院所治療職業傷病途中…這些過程所受的傷,也都算是廣義通勤職災喔!但違規駕車或飛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私人行為就不能算是通勤職災。
★ 發生職業傷害或職業病時,可以尋求各縣市勞工局FAP職災個案管理員服務:
【職災勞工關懷 職災個案管理員一站式主動服務】
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服務流程圖
職災勞工權益資源圖
https://tmsc.osha.gov.tw/img/guide/severs-map.png
★ 職災無過失責任
職業災害補償制度在性質上是採取無過失責任主義,勞工一旦發生職業災害,無論雇主或勞工任何一方對於職業災害之發生有無過失,雇主均應支付職業災害補償費用。
★ 分享講師課堂上的案例新聞:
一起來看看真實案例,也許有一天,你也有機會幫上遇到職災的個案喔!
蘆竹大火暴露移工安全漏洞
震災罹難者認定職災
首例工作壓力大自殺 六輕廠監工判職災給付
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71088
最後,關於剛剛的小測驗,答案在這~你答對多少呢?
1-1 冒著風雨外訪而感冒
■否
★在職業病的認定上,原則上還要符合職業病總類表的項目,符合列表上的疾病外,另外還要確認與職業的因果關係,首先,感冒並非職業病列表上的疾病,冒雨是否是感冒的主要原因在醫理上有時也難以認定,因此,此種類型較難被視為職業病。(延伸說明,有時在流感大流行期間,縱使疑似被同事感染A型流感,也是不能被認列為職業病的。)
1-2 為了建立關係而陪青少年打球時受傷。
■是 ■否
★答案是也不是,如果在工作時間內,基於業務之需求,與青少年打球導致受傷,可視為職災。然而,若是下班後,自己評估希望可以與服務對象建立信任關係,而私下約的活動,則難以認定為職災。
2-1 只要在工作場所內受傷或生病就算職災
■否
★雖然職業傷病發生在工作場所內,但不必然都可認定為職災,例如工作中突然發生腦溢血中風送醫急救,雖然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中發生,但是否可認定為職業病,確認為過勞疾病,仍需與工作是否有因果關係做判斷,若有達到過勞的認定標準,如發病前一個月加班工時達100小時,或發病前二到六個月的平均每月加班工時達到80小時等,才能被認定腦溢血為工作引起,若是本身有家族病史,不良的生活習慣等所引起,就不會被認定為與工作相關。
2-2 感染了服務對象身上的傳染性疾病一定算職災
■否
★疾病類型仍然要符合職業病列表,也會看疾病的普遍性如何,如A流可能不只接觸服務對象才會有風險,但也會有例外的狀況,例如日前虎航發生空服員群聚麻疹事件,雖麻疹不是職業病列表之表列疾病,但有明確的確診接觸史,且無其他可能之暴露環境,則可個案認定,從寬解釋。參考以下新聞 https://pse.is/Q57KR
#五月底將舉辦社會工作者替代性創傷課程
#六月份有社會工作者創傷知情模式課程
#最慢下週就會公佈課程細節
#請大家小等一下(Sió tán tsi̍t ē)
#本系列調查與活動感謝大家支持
#偷偷告訴你小等一下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