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0
【重要公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之居家式和社區式提供服務之社會工作人員,屬110年7月19日起開始施打之COVID-19疫苗優先施打順序第五類對象
主旨:
有關社福照護系統運作之居家式和社區式提供服務之社會工作人員,屬110年7月19日起開始施打之COVID-19疫苗優先施打順序第五類對象,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接種順序係為因應疫情狀況,使醫療、防疫業務正常運作,確保感染後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之對象儘速獲得免疫保護力,同時確保社會及國家設施正常運作,降低疫情造成之衝擊,而由衛生福利部傳染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後定之,先予敘明。
二、是以,有關第五類「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第2項「居家式和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障服務照服員及服務對象」,尚含各縣市政府暨所轄委辦單位直接提供居家式和社區式服務之社會工作人員,其範圍說明如下:
(一)提供家庭暴力、兒童保護、性侵害防治等業務之社工人員。
(二)提供脆弱家庭及家庭增能服務方案之社工人員。
(三)身心障礙個案管理服務人員。
(四)街頭遊民外展服務、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實物銀行、急難救助等經濟弱勢家庭訪視社會救助社工人員。
(五)家庭暴力處遇及心理衛生社工人員、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毒品家庭支持服務、藥癮家庭社區服務社工人員。
三、本案聯絡人如下:
(一)保護性業務聯絡窗口:王科長、連絡電話:02-85906999。
(二)脆弱家庭及身心障礙個案管理聯絡窗口:劉行政助理、連絡電話:02-89795418。
(三)遊民及社會救助聯絡窗口:李科長、連絡電話:02-85906620。
(四)心理衛生及毒防業務聯絡窗口:李科長、連絡電話:02-85907438。
詳見: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8vnDb_u1BwjnHiwuc9wC-3CxbBY-ftJA/view?usp=sharing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oJZfRcrnXogFY3nlQGa-0ZoBLUjyyj_u/view?usp=sharing
有關社福照護系統運作之居家式和社區式提供服務之社會工作人員,屬110年7月19日起開始施打之COVID-19疫苗優先施打順序第五類對象,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接種順序係為因應疫情狀況,使醫療、防疫業務正常運作,確保感染後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之對象儘速獲得免疫保護力,同時確保社會及國家設施正常運作,降低疫情造成之衝擊,而由衛生福利部傳染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後定之,先予敘明。
二、是以,有關第五類「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第2項「居家式和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障服務照服員及服務對象」,尚含各縣市政府暨所轄委辦單位直接提供居家式和社區式服務之社會工作人員,其範圍說明如下:
(一)提供家庭暴力、兒童保護、性侵害防治等業務之社工人員。
(二)提供脆弱家庭及家庭增能服務方案之社工人員。
(三)身心障礙個案管理服務人員。
(四)街頭遊民外展服務、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實物銀行、急難救助等經濟弱勢家庭訪視社會救助社工人員。
(五)家庭暴力處遇及心理衛生社工人員、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毒品家庭支持服務、藥癮家庭社區服務社工人員。
三、本案聯絡人如下:
(一)保護性業務聯絡窗口:王科長、連絡電話:02-85906999。
(二)脆弱家庭及身心障礙個案管理聯絡窗口:劉行政助理、連絡電話:02-89795418。
(三)遊民及社會救助聯絡窗口:李科長、連絡電話:02-85906620。
(四)心理衛生及毒防業務聯絡窗口:李科長、連絡電話:02-85907438。
詳見: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8vnDb_u1BwjnHiwuc9wC-3CxbBY-ftJA/view?usp=sharing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oJZfRcrnXogFY3nlQGa-0ZoBLUjyyj_u/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