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5
《重要訊息》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更新相關資訊
依「社會工作師接受繼續教育及執業執照更新辦法」第9條規定,「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有效期限為6年」,親愛的夥伴,若您執照即將到期,記得申請執業執照更新。台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更新應準備文件如下:
1. 臺北市社會工作師證照補發、換發、更新申請書(申請表單請至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下載)
2. 原領執業執照
3. 最近一年內之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
4. 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出具之會員證明文件(有關需檢附社會工作師公會出具之會員證明文件,請您先行繳清會費,並以電子郵件來信通知,敘明您的繳款資訊、姓名及證明寄送地址,我們將盡速協助處理。)
5. 六年效期之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請至衛福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列印http://sasw.mohw.gov.tw/mosw/)
6. 就業證明文件(擬執業機構證明文件,在職證明務必請註明職稱及可證明從事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規定之工作內容)。
7. 伍佰元匯票乙張(抬頭請寫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請將上述應備文件寄至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北區)
註:
1.如您執業處所已變更,請一併檢附報請備查申請書及服務單位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服務單位為私人單位者須檢附),辦理變更執業處所之手續。
2.應備文件依各地方縣市規定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