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8
【公告】「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第十八條」及「社會工作師與專科社會工作師證照及甄審審查收費標準」第二條、第三條修正。
「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第十八條及「社會工作師與專科社會工作師證照及甄審審查收費標準」第二條、第三條業經本部於109年1月3日以衛部救字第1081370360號、第1081370360A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詳請參考雲端附加檔案: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l2_KcIjMrKehJEjoLLultom4jpKU7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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