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4
原於台北市工作並執業登記於台北市,但因工作異動至新北市(或其他縣市),應如何處理?
Q:請問如果我轉換工作,從台北市變更至新北市執業,請問如何完成變更行政區域之程序?
A:您大致會接觸四個單位,請依下列步驟完成變更行政區域程序。
步驟一
請先至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辦理變更行政區域,注意請您於事實發生30日內辦理,超過30日主管機關得依法裁罰3000-15000元。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網址如下:http://www.dosw.gov.taipei/ct.asp?xItem=87507047&ctNode=72385&mp=107001
步驟二
請先確認您的常年會費業已繳清,本會可協助您作轉會申請,可來電02-2391-6482查詢
下載退轉會申請書(請點此下載)填寫後,填妥申請書後可傳真02-2391-4228、郵寄(100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4之2號4樓),或掃描後EMAIL(member@tpcsw.org.tw)至本會,並來電告知您已將資料寄至本會。
步驟三
請至新北市社工師公會辦理入會事宜,相關程序請至網站查詢http://www.ntpcsw.org.tw/OnePage.aspx?tid=133
(PS.其他縣市步驟亦同)
最後至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辦理執業登記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網址如下: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CaseData.action?itemId=110009
(PS.其他縣市步驟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