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停歇業期間免繳常年會費
已向社會局辦理停歇業,且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停歇業期間免繳常年會費。
1、停歇業期間橫跨之會計年度(1/1-12/31)得免繳常年會費,由申請日之次年度起計算。
2、已繳清當年度及歷年未繳之常年會費。
3、須同時有社會局發文至公會的停歇業異動公文作為佐證,方能辦理停歇業期間常年會費免繳申請。
// 申請流程如下 //
步驟1 致電本會確認常年會費繳交情形
電話 (02-23916482)
步驟2 若有欠繳,請先繳交積欠之常年會費。
請利用以下方式繳款
- 台灣銀行(004)
帳號:236001225519
戶名:社團法人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
※ 匯款後請您點選線上表單回傳對帳與收據資訊
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繳交費用對帳表
1)若您需要收據做請款或核銷,請備註在表單回覆中,謝謝。
2)待本會確認已繳交費用後,將會寄送繳費收據等相關資料至您所填寫之通訊處。
3)會員證明請在本會確認已繳交費用後,到本會官網下載。
4)收據抬頭如為執業單位(公司、組織)務請備註在表單中,謝謝。
步驟3 填寫停歇業期間免繳申請書
步驟4 填寫申請書印出親簽,正本郵寄,或掃描寄至 member@tpcsw.org.tw
步驟5 秘書處初審,理事會複審。
步驟6 審核結果通知
// 注意事項 //
1、申請前已繳交當年度常年會費者,將不予退費。
2、未依規定完成申請程序,且其社工師執照未廢止者,停歇業期間仍需繳納常年會費。
3、復會或停業期滿當年度起恢復繳納常年會費。
4、停歇業免繳期間視同停權(仍保留會籍),不得參與會務工作及享會員福利。
5、停歇業期間免繳常年會費申請係依照本會章程第34條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