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教育積分點數申請時,其中有一項為「個人申請」,請問何謂「個人申請」?
個人申請是凡社工師個人自行申請,未經審查單位核可之個人繼續教育課程,至遲於換照前六十個日曆天內至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提出線上申請。
以最常見之上課方式來說明,通常社工師參與研習課程,有些主辦單位已有申請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如完成課程後,即可獲得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點數,反之,有些單位未申請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社工師完成課程則不會獲得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點數,如社工師個人認為該課程屬於社工相關課程,即可透過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提出該課程之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繼續教育積分點數。
個人申請之簡易系統操作如下:
步驟一
請先登入「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http://sasw.mohw.gov.tw/mosw/auth/login)
步驟二
點選積分未申請之數字
步驟三
點選社工師積分申請鍵
步驟四
審查單位請點選「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選定後按暫存即可開始填入相關資料。
注意:本會有效會員且已繳清歷年及當年度常年會費者,每年度得申請「個人申請」20點繼續教育積分免審查費 (以年度計算,無法累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