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0
保護服務對象之人身自由~ 提審法新制與社會工作(已截止報名)
開課單位: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
開課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4-2號4樓
開課時間:2015.10.06
報名日期:1970.01.01~2015.10.06
報名金額:會員 200 元
/ 非會員 300 元
~本活動已通過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核准專業法規2.4點~
我國的提審法於民國35年就已施行,但長期成效不彰,因此司法院重新修改提審法,並於103年7月正式施行提審法新制,期盼使「人權保障大躍進」並讓「台灣人權將邁向新里程」,同時提升我們服務對象之人身自由。提審法新制牽動著家事事件法、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精神衛生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也與我們服務對象之人身自由息息相關,故特邀本會法律顧問翁國彥律師,就其實際案例,探討此法之概念,並分享適用契機及此法之限制,期盼藉由此活動,了解提審法新制之精神及概念,共同守護服務對象之人權。
§主辦單位: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
§日期:104年10月6日(二)晚上18:40-20:40
§地點:本會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4-2號4樓,近捷運善導寺站)
§參加對象:本會會員、實務工作者或非營利組織代表。(至少15名以上方開課,超額報名將視人數加開場次或換場地)
§課程費用:會員200元,非會員300元。
§講師:翁國彥 律師(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
§活動內容:
18:30-18:40 報 到
18:40-20:10 提審法新制與社會工作
20:10-20:40 綜合討論
備註
- 報名時間方式:104年9月10日起請至公會網站(http://www.tpcsw.org.tw/lesson/detail/32)線上報名,請於104年10月5日(一)12:00前完成報名與繳費程序。
- 繳費方式:
台灣銀行(代碼004)匯款─帳號:236001225519;戶名:社團法人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
- 退費須知:活動辦理前三日因故無法參加者,退費八成,其餘不予退費。
- 本活動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中。
- 飲水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 活動期間,為保障講師之智慧財產權,請勿錄音、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