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7
《徵才代為公告》臺北 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顧管理專員徵才
※工作內容
1、提升長照2.0服務涵蓋率(或長照2.0服務使用率):
(1)主動發現及掌握轄區內失能、失智等長照服務對象及家庭照顧者的長照需求。
(2)銜接出院準備服務。
(3)受理民眾諮詢與服務申請。
(4)評估需求及照顧問題。
(5)核定計畫。
(6)提供照顧問題介入措施、連結或轉介服務資源。
(7)確認、監測個案被服務情形。
2、經營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1)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正式及非正式服務資源。
(2)了解長照2.0各項服務提供單位之優缺點、限制。
(3)利用社區服務網絡主動提供服務或創意不同服務模式之宣導。
3、處理民眾陳情案件。
4、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者:
(1)長期照顧相關大學畢業生,包括: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等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人員(需具證照),且有二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之經驗。
(2)公衛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3)專科畢業具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人員(需具證照),且有三年以上相關照護經驗。
(4)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大學畢業,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3、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及電腦資訊。
4、工作積極、抗壓性高。
※待遇/每月月薪:新臺幣38,906元至50,878元(新進人員需自38,906元起支薪)。
※證照
如資格條件之要求事項。
※應徵方式
(1) 甄選報名表
請自行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頁(https://health.gov.taipei/)
徵才公告標題(長期照護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應徵照顧管理專員)/附件檔案下載「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照顧管理專員甄試報名表」並詳實填寫。
(2) 相關證件:
i. 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ii.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非長照相關科系畢業者,請另附長照相關學歷證明)。
iii. 專業證照影本。
iv. 長期照顧相關工作資歷服務證明影本。
【如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
2.甄試方式(請擇一):
(1) 將甄試報名表及相關證件以掛號寄達:10491 臺北市中山區錦州街 233號「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林小姐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顧管理專員」,並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文件寄達 3 天(不含例假日)內本局將通知初審合格者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獲初審合格通知或未獲錄取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掛號回郵信封 1 只並填上收件人資訊,未附者恕不退還。
※ 聯絡人/聯絡電話
電話(02)2537-1099 轉分機 683 林小姐。
1、提升長照2.0服務涵蓋率(或長照2.0服務使用率):
(1)主動發現及掌握轄區內失能、失智等長照服務對象及家庭照顧者的長照需求。
(2)銜接出院準備服務。
(3)受理民眾諮詢與服務申請。
(4)評估需求及照顧問題。
(5)核定計畫。
(6)提供照顧問題介入措施、連結或轉介服務資源。
(7)確認、監測個案被服務情形。
2、經營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1)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正式及非正式服務資源。
(2)了解長照2.0各項服務提供單位之優缺點、限制。
(3)利用社區服務網絡主動提供服務或創意不同服務模式之宣導。
3、處理民眾陳情案件。
4、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者:
(1)長期照顧相關大學畢業生,包括: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等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人員(需具證照),且有二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之經驗。
(2)公衛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3)專科畢業具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人員(需具證照),且有三年以上相關照護經驗。
(4)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大學畢業,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3、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及電腦資訊。
4、工作積極、抗壓性高。
※待遇/每月月薪:新臺幣38,906元至50,878元(新進人員需自38,906元起支薪)。
※證照
如資格條件之要求事項。
※應徵方式
(1) 甄選報名表
請自行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頁(https://health.gov.taipei/)
徵才公告標題(長期照護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應徵照顧管理專員)/附件檔案下載「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照顧管理專員甄試報名表」並詳實填寫。
(2) 相關證件:
i. 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ii.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非長照相關科系畢業者,請另附長照相關學歷證明)。
iii. 專業證照影本。
iv. 長期照顧相關工作資歷服務證明影本。
【如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
2.甄試方式(請擇一):
(1) 將甄試報名表及相關證件以掛號寄達:10491 臺北市中山區錦州街 233號「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林小姐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顧管理專員」,並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文件寄達 3 天(不含例假日)內本局將通知初審合格者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獲初審合格通知或未獲錄取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掛號回郵信封 1 只並填上收件人資訊,未附者恕不退還。
※ 聯絡人/聯絡電話
電話(02)2537-1099 轉分機 683 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