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1
《重要訊息》全聯會接受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105年度「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工師接受繼續教育」事宜
【全聯會公告】
有關本會接受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105年度「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工師接受繼續教育」積分案件申請受理期限事宜,請參考以下3點說明,並敬請惠予轉知所屬單位及相關人員,若有任何問題請來電詢問。
1.本會將自106年1月1日起結束受理衛生福利部「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工師接受繼續教育」積分案件申請,106年1月1日後辦理課程之積分申請事宜,請逕洽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與社會工作司。
2.105年度課前申請、課後申請及補件案件之受理期限為105年12月31日止(線上系統為憑),依衛生福利部指示,105年度案件將不移轉至106年承辦單位,為顧及貴單位之權益,敬請於送案前自行檢查相關資料是否齊備,以免權益受損。
3.若各單位尚有紙本溢繳收據及剩餘匯款款項未使用完畢者,請於105年12月26日前電洽本會退款事宜或使用完畢(若有需延至12月31日方使用完畢者,亦請務必電話聯繫本會)。
其他相關訊息請至網站查詢http://www.nusw.org.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