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代為宣傳》105年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共同課程(Level I)培訓
前言
我國104年總人口數為23,492,074人,其中65歲以上人口數為2,938,579人,佔總人口比率為12.5%,依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已屬高齡化社會;為因應此情形,衛生福利部已於民國87年起積極推動長期照護相關政策及計畫,規劃「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課程」,以培訓足夠的長期照顧專業人力。服務人力是建置完整長期照護服務輸送體系的關鍵因素,預期「長期照護服務法」實施後,長期照護服務需求將大幅增加,因此應及早規劃完整之制度,以培訓足夠的儲備人力。而為使人力培訓計畫之推動具一致性、連續性及完整性,衛生福利部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團體召開「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規劃」會議,完成三階段課程規劃,包括:(1)LevelⅠ共同課程:使長照領域之人員能先具備長照基本知能,發展設計以基礎、廣泛之長照理念為主;(2)LevelⅡ專業課程:因應各專業課程需求不同且列入服務場域考量,各專業領域各自訂出應訓練時數,再依大方向規劃原則,分別訂定細項課程,發展個別專業領域之長照課程,強調專業照護能力;(3)LevelⅢ整合性課程:在重視團隊工作及服務品質增進的前提下,如何與其他專業人員適時合作溝通相當重要,課程設計以強化跨專業及整合能力為主。
此外,104年5月1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長期照顧服務法」,並經同年6月3日總統公告於106年實施,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條第4款」規定:「長照服務人員:指經本法所定之訓練、認證,領有證明得提供長照服務之人員。」中華民國老人福利福利推動聯盟於101年開始接受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辦理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共同培訓(Level1)課程,以協助老人居家服務、日間照顧中心、送餐與老人福利機構等單位之專業人員,具備長期照護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與知識,並取得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共同課程(Level I)認證資格,累計四年下來已培訓出1,756人取得長照LeveI的認證資格。
受訓對象:
本聯盟接受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辦理本訓練課程,因此受訓對象以服務於社政領域之老人專業工作人員為主,衛政體系之醫事專業人員每場次僅提供15個名額,額滿為止。(報名系統有區分135人名額和15人名額,請留意並點選正確的位置報名,點選錯誤視同未報名成功)
各場次如未滿50人,該場次取消開課。
- 以老人居家服務、日照中心、送餐服務及老人福利機構等社福機構的社工員、護理人員為主,預計每場150人。(請確實填寫現職單位名稱、職稱和職業類別)
- 醫院、護理之家、居家護理單位及榮民之家等非社福體系單位之專業人員及衛政體系各類醫事人員預計每場提供15個名(10%),額滿為止;報名日期結束後,若社政單位的名額未額滿,則開放予符合第二類的專業人員報名,名額則不受10%限制。
- 不符合上述一、二類型專業工作人員不予報名和旁聽,本課程亦不開放一般民眾、照顧服務員、教保員、保險人員、保育員和禮儀師等參加。
- 因每日會進行審查確認報名者是否符合資格,故每日審查後不定時會釋放出名額;衛政體系各類醫事人員所報名之15個正式名額若已額滿,則可於各區報名開始日一週後於報名系統同一介面另外報名「候補區」名額報名,待報名截止後連同正式名單於公告日期一同釋出以供查照。
- 各區候補報名開始日期為中區7/25(一)、北區8/1(一)、南區8/8(一)、桃園8/29(一)、東區9/5(一)。